近日,沙洋县检察院在办理非法狩猎案件时,利用“反向执行环节”机制,对相对未起诉的三名当事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确保法律责任得到彻底追究。 2024 年 12 月,芬恩和其他四人带着一把 BB 枪离开。在他们最初的射杀狗的计划失败后,他们转而狩猎鸟类。我们四个人齐心协力,短时间内就杀死了三只鸟。接到群众举报后,3人当场被捕,1人次日投案自首。沙洋县植物林业野生动物保护局已将捕猎的小白鹭、箱鸽、黑山鸡认定为国家“三类”保护动物。犯罪发生地区是狩猎保护区,严禁狩猎。在侦查起诉过程中,检方指控冯先生持有武器,并根据事件情况请求承担刑事责任。其余三人因情节较轻,相对未受到起诉。刑事诉讼终结后,法院启动“反向执行”制度,裁定对未起诉的三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法院随后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了《起诉意见》,详细说明了违法行为、证据和处罚建议。行政机关作出书面裁定,依法对三人给予行政处分,包括罚款、没收猎物、狩猎器具等。 (邹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