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忠网(湖北日报)(通讯员 吴英正志)10月17日16时左右,铜山县公安局黄沙铺派出所接到黄沙街一家小吃店收银员的求助电话,称:“一不明身份男子在购买商品时多次更改支付方式,盗取现金。”
接到报警后,黄沙浦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民警调取店内监控摄像头,清晰看到该男子乘坐一辆黑色电瓶车。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沿主干道逃往黄石洋新区,下落不明。
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立即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一方面配合指挥中心和县办信息进行详细核实;意思是随后,我们积极联系阳信县公安局,请求其配合调查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的区域。
两地警方密切合作。经过几个小时的信息比对和现场勘察,当晚11点左右,阳新县公安局接到好消息。经侦查,民警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住所,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他被带到阳信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
黄沙铺派出所民警闻讯立即赶赴现场,连夜将徐某传唤至T县公安局龙山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一步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男,河南信阳人)在证据面前立即降低了心理防线,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犯罪。
据徐某供述,徐某选择了人流量大、收银员拥挤的地方,特别是小吃店作为作案地点,并准确运用“制造时差”、“混淆支付概念”等手段实施诈骗。
在一家小吃店,他先花100元现金,买了一瓶价值2.6元的王老吉饮料。当收银员找钱时,他声称自己有0.6元零钱,并要求收银员退还100元。正当店员注意力分散、记忆模糊的时候,他用急促的语气和严厉的神态迷惑了店员的心智,说道:“我已经付了100块钱了。”并要求收银员重新给他找零。慌乱中,他误判了形势,结果偷走了他们的硬币。
随后,他又用同样的伎俩在黄沙街另一家小吃店骗取100元。他在短时间内犯下两起罪行,共计200元。
目前,徐先生因涉嫌诈骗罪被通山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金500元。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